益零售自营适用管理规则
第一章概述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
为保障参与益零售试用用户的合法权益,维护益零售试用活动的正常运营秩序,特根据国家法
律法规规范,以及益零售相关协议和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益零售平台创建的所有试用活动。
第三条定义
1、益零售试用平台:指为供应商创建抽奖试用、付费试用、免费领取试用等活动的平台,消费者可以在益零售APP参与领取。
2、试用活动:指供应商根据益零售要求在益零售试用平台上创建免费或低价的试用品,使消费者可通过申请试用资格免费或付费领取试用品的活动。
①抽奖试用:指一种试用类型,该类型的试用活动通过益零售试用平台向消费者提供包邮的免费或低价实物产品,所提供的试用品的具体信息均应在试用申请页面详细展示介绍,消费者无需支付其他费用。(虚拟产品或线下体验服务不支持设置),申请期设置最短为1天,最长15天。
②付费试用:指一种试用类型,付费试用活动的商品价格需小于商品实时售价7折,用户
可直接申请试用价下单并领取试用商品
③免费领取试用:指一种试用类型,经用户授权后在结算页、九宫格、试用频道、企业业
务、陪伴计划、站内信、新品测试、新品积分兑换渠道主动领取的免费试用品,试用品类型包
含实物、虚拟品、号卡,其中实物试用品需提前入专属试用品仓后,由益零售指定承运商承运。
④随包裹试用(同仓):指一种试用类型,在用户购买益零售自营商品时,与主商品共同打
包,同一包裹发出的实物试用品或号卡试用品。
⑤线下派样试用:指一种试用类型,通过线下实体派样机方式发放,消费者可以免费申领
实物产品,所提供的试用品的具体信息均应在申请页面详细展示介绍,消费者无需支付其他费
用。
3、试用品:指商品标题中包含“试用品,小样,体验装,试用装,试吃装”等字样的商
品,包括但不限于对应正装商品生产的独立包装小样,如500ml的正装商品对应的50ml的小
样商品;从整体中拆分出更小单位的商品,如从以箱为单位的商品中拆分出更小单位的以瓶、
个、只为单位的商品;以测评为目的参与抽奖、付费试用活动的少量的正装商品。
4、虚拟试用权益:指符合商品管理规范的虚拟商品,标题中一般包含“试用权益、虚拟
权益、兑换券、试用”等字样,包含但不限于对应完整周期服务拆分出更短周期的服务,如年
度会员权益对应7天会员体验商品;对应完整服务权益细分的子项服务,如全套家政服务所对
应的家电清洗服务;对应旅游景区完整观赏点位拆分出的特定景点的观赏权益;对应正装商品
的0元试用权益或折扣兑换权益。
5、试用评价:指消费者通过益零售试用平台进行下单操作领取商品,并在收到商品后在规
定时间内以图文形式提交的试用体验。
第二章试用管理规范
第四条商品管理
1、试用平台商品应符合益零售商品管理规范要求,有唯一的SKUID,不得为假冒、伪劣、山寨商品。
2、保质期管理:试用平台发布的自营商品应符合《益零售自营供应商保质期商品管理规范》。
第五条创建管理
试用品信息发布应满足以下要求:
1、创建试用活动必须遵循创建页面中的活动创建须知。
2、抽奖试用、付费试用活动类型一个SKU只允许创建至多5个活动,免费领取试用、线
下派发试用、随包裹试用活动类型不做限制。下表为不同活动类型创建时对于商品的要求,创
建前请仔细核对是否符合必须的创建条件,否则活动无法创建成功。
3、抽奖试用、付费试用活动创建完成后,不可对试用活动信息进行再次修改,若距离试
用活动开始时间超过24h,可进行删除操作,低于24h不可进行删除操作;若试用活动已开
始,不可进行删除操作。
4、抽奖试用、付费试用活动期间,不可对试用商品进行商品属性信息修改、商品下架、
调价等操作,避免期间消费者中奖无法申领或者购买所产生的投诉。
5、创建活动商品数量要求:抽奖试用品份数应小于300份,付费试用品份数应大于1000
份,免费领取试用品应大于5000份,随包裹试用品应大于5000份,线下派样试用品应大于
2000份。
6、客户需求相关:免费领取试用活动创建时,必须根据用户实际需求,选择相关的用户
属性及用户行为标签,其中行为标签包含浏览、搜索、关注、加购、购买,禁止盲派或只根据
品类派发。
第六条运营管理
品类限制管理:
1、禁止派发有违公序良俗原则的隐私/敏感品类试用品,隐私/敏感品类包括但不限于:
殡葬用品,计生情趣,佛教用品,医药,农药,兽药。涉及试用活动类型:①免费领取试用于
结算页、九宫格、站内信渠道领取的试用活动类型;②随包裹试用。
2、禁止不结合用户实际需求派发除以下品类外的试用品①电脑、办公-电脑整机-平板电
脑;②手机通讯-手机-手机;③数码-智能设备-智能儿童手表;④数码-智能设备-智能手表。
涉及试用商品类型:号卡类试用品。
3、禁止向特定人群派发某一品类试用品:①禁止向未成年人派发酒类试用品。
第七条虚拟权益管理
虚拟权益类商品须符合益零售商品管理规范
1、权益力度:虚拟权益应为0元、0.01元、1元或折扣高于前台公开渠道券后价95折
的。
2、权益核销:通过本渠道产生的虚拟试用权益,原则上应在益零售app内闭环使用,如涉及外部兑换使用的,须根据兑换使用情况更新其在益零售app内的兑换状态,以确保益零售可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无货管理
1、如果系统在活动过程中检查到商品被下架或删除,系统将在试用后台展示异常活动并
触发预警通知给供应商。
2、如果商品被供应商主动下架或删除,供应商必须在收到通知3日内(活动结束前)上
架或恢复商品。如果无法及时完成上架或恢复商品,供应商可在试用后台申请更换等值的同款
商品sku。
3、如果商品因为不可控因素被强制删除或下架,供应商可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在试用后
台申请更换等值的同款商品sku。
4、如果系统在活动结束后中选名单公布前,检查到商品被下架或删除,系统将在3日内
不公布中选名单,并且在试用后台展示异常活动并触发预警通知给供应商,供应商的处理流程
同上。
5、如果活动结束公布中选名单后商品被下架或删除,或因上述情况未按规定履行导致用
户无法领取商品,试用中心将记供应商违规责任一次,并按照《益零售自营供应商违规管理总则》中的违规行为,对供应商进行处理。且供应商需引导用户到店铺内下等值商品的订单,并
按订单金额赔付用户,或供应商直接按照商品原价赔偿用户。
第九条交易管理
1、在试用品领取期间,不得下架试用品或将商品设置为无货。
2、消费者已领取试用品产生订单的,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可取消订单。
第十条发货管理
试用品包裹内外的营销物料,禁止以二维码或文字形式将客户引流至益零售站外下单,如:
品牌官网、品牌官方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品牌社群等。
第十一条售后管理
供应商应按《益零售自营售后服务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售后服务。
第十二条广告与营销管理
1、对于消费者前台页面信息,不得虚假宣传,不得刻意隐藏试用活动时段、限购数量等
关键信息。
2、不得通过短信通知、实物包裹等渠道为供应商发布引流至益零售站外下单的营销信息。
3、营销短信管理:试用品订单生成后1月内不得发超过1次的商品复购类营销短信。
第三章违规管理规范
第十三条益零售会定期抽查试用活动,对于违反规则的活动、供应商将予以公示,供应商发布试用活动即表示接受益零售监督及管控。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本规则的供应商,则益零售有权按照《益零售自营供应商违规管理总则》中的违规行为,对供应商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规则所带来的客诉赔偿,供应商拒不配合执行的,益零售有权对供应商采取暂扣保证金等动作。
第十六条对于首次违反本规则的供应商,益零售将予以活动关停警告并书面告知整改,达到整改要求后方可恢复活动。
第十七条对于多次违反本规则或不按要求整改的供应商,益零售将采取移入黑名单处理,禁止其在试用平台创建任何活动。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益零售供应商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第十九条益零售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则并以公告的形式向供应商公示;供应商在益零售试用平台创建活动即表示接受益零售其后不时调整、颁布的管理规则。
第二十条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
无规定的,益零售有权酌情处理。但益零售对供应商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在益零售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益零售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如有违约即视为对本规则的违反。
本规则于2024年8月15日发布,于2024年8月29日生效。
平台规则欢迎每位商家为我们提供建议,可邮件至TongshengGY@sina.com,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