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零售平台“足斤足两”规则
第一章概述
第一条“足斤足两”是指消费者在益零售平台购买带有第三方商家的生鲜商品后,若在签收后48小时内、大闸蟹在签收后24小时内发现商品重量不足,可向益零售客服提供商品称重照片,核实后确定商品重量短缺的,商家应向消费者履行补偿或退款义务。
第二条商品缺重标准:剔除水分耗损后的商品重量,商品缺重10%及以内按照缺重比例补偿,缺重高于10%商家需进行全额退款;大闸蟹缺重高于6%商家需按大闸蟹缺斤少两只数的实付金额(实付金额/商品数量×少重只数)进行二倍补偿。
注:水分耗损以商详页展示为准,不得超于5%;大闸蟹水分耗损不得超于6%;特殊品类榴莲/车厘子/小龙虾/海鲜礼盒等除外。
第三条适用品类
第二章开通与退出
第五条销售上述类目商品的商家默认“足斤足两”,并按照“足斤足两”为消费者提供相应售后保障。
第六条商家退出益零售平台时同时退出“足斤足两”。退出生效前产生的订单,商家仍需按照“足斤足两”规定履行。
第三章细则
第七条对已“足斤足两”的生鲜商品,商家需在商品详情页显著位置对商品的品类,提供有效时间,提供所需材料等进行详细说明,如未按规范标示,益零售有权对商品进行下架处理并要求商家整改。
注:水果水耗约5%,大闸蟹水耗6%,榴莲/车厘子/小龙虾/海鲜礼盒等特殊品类另行约定
第八条商家应履行“足斤足两”判断标准(同时满足)
(一)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应保证“足斤足两”;
(二)消费者在指定时间内,以“缺斤少两”为原因发起售后退货退款申请,并提供有效凭证的。有效凭证包括但不限于:消费者将商品与快递面单放在一起称重照片。(以商详页为准。)
(三)消费者应在足斤足两的时间周期内(签收后24/48小时内)进行申请。注:消费者购买的第三方商家的生鲜商品已经申请退货,将不提供足斤足两。
第四章违规处理
第九条商家应当履行“足斤足两”但实际未履行的,经益零售介入且判定为商家责任的,商家应按照规则办理商品金额部分或全部退款。
第十条商家履行“足斤足两”向消费者赔付后,同一行为将不再属于《益零售平台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中一般违规行为违背承诺的投诉受理范围。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规则中未规定的内容,按照《益零售平台商家售后管理规则》、《益零售平台交易纠纷处理总则》处理。
第十二条益零售平台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第十三条益零售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规则并以“益零售平台”公告的形式向商家公示。
第十四条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
则尚无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处理。商家依据相关规则承担的相关责任并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益零售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益零售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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